10月10日下午,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指导三个支部主要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研讨,教工一支部、教工二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分别在综合楼1510会议室、1315教室和1316教室举行。
会上,各支部书记首先带领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。支部书记围绕《监察法》制定的意义、起草过程、指导思想、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给支部同志作了详细的讲解。希望同志们:一是会后认真通读全文,掌握《监察法》的核心要义,领会精神实质,自觉维护《监察法》的权威,遵守《监察法》的各项规定,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;二是要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,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引导部门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要求,做好部门工作。三是将学习条文与思考工作相结合,在学习中做到融会贯通,找准职责定位。
接着,支部书记又带领党员原文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并对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进行了解释说明。通过学习,全体党员干部对《条例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、指导思想、问责原则、问责主体和对象、责任划分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、问责决定、问责执行等内容有了详细的了解和理解,进一步加强了《条例》的约束力。
会议强调,在当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的形势下,对党员干部的问责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,关系每一名党员,支部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相关党内法规的学习,通过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,让学习党内规章制度成为常态。同时,将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融于日常工作,让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成为常态。
2018.10.10